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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公告
 

本网站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文本、平面图像、图画、图片、照片,以及数据或其他资料的汇编,均受版权保障。除另有指明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特区政府”)是本网站内所有版权作品的拥有人。

上述资料或其任何部分可供再行发布或复制,但使用者必须注明资料来源,而再行发布或复制的资料不得用作商业用途,亦不可对香港特区政府的声誉带来任何负面的影响。

香港特区政府可随时撤回上述使用准许权。

如有查询,请与我们联络(电邮:enquiry@designsmart.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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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刊物 / 宣传单张版权公告
 

本出版刊物/宣传单张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平面美术设计、图片、照片及数据或其它数据的汇编,均受到设计智优计划或其他实体所拥有的版权规限。除非预先得到设计智优计划秘书处的书面授权,任何人仕都不可以复制、改编、分发或向公众提供该等版权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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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我们在编制本网站时已力求审慎,尽可能确保网站所提供的资料及其他服务正确无误、没有错漏,惟创意香港并不保证网站内全部资料在各方面均绝对正确、毫无错漏。对于因使用或依据本网站内所提供的任何资料,或其他任何服务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创意香港一概无须负上任何法律责任。

本免责声明应连同条款及条件一起阅读。

如有查询及回应,请与我们联络(电邮:enquiry@designsmart.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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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本收集个人资料声明应连同私隐政策声明一起阅读。

当你浏览本网站,我们会记录你登入的网页。所记录的资料只有你的网域名称、联网规约位址及曾登入的网页,当中不包括可供识别个人的资料。我们只会使用这些资料进行统计及数据分析和发布相关结果。

当你登记成为本网站的用户、要求定期获取更新资料或更改我们所持有你的个人资料时,我们会要求为提供个人资料。所有必须提交的资料旁均有星号;如你没有填写这些资料,系统会在你提交表格时,即时作出提示。这些资料的重要性,在于它能够让我们确认服务使用者的身分。如果没有这些资料,我们或许不能提供你所要求的服务,或向你所提出的要求作出回应。

当你登记成为设计支援计划的申请人,以便向基金提交申请书或其他与基金相关的文件时,我们会要求为提供个人资料。所有必须提交的资料旁均有星号;如你没有填写这些资料,系统会在你提交表格时,即时作出提示。这些资料的重要性,在于它能够让我们确认服务使用者的身分。如果没有这些资料,我们或许不能处理你的申请,或向你提供所需的服务。

除非我们已获你授权或须遵行法律上的要求,我们不会向任何第三者出售、买卖或透露你所提交的资料。虽然如此,倘若需要遵行法律上的要求或我们相信有此需要,我们保留披露你的个人资料予其他政府部门或适当的第三者的权利:

(1) 保障我们所拥有的,与本网站相关的权利及财产,以及保障本网站的其他使用者;

(2) 遵守法律程序,例如搜查令、传召出庭令或法庭颁令;

(3) 防止任何人不当使用或在未获授权下使用本网站,或我们就基金所提供的任何服务;或

(4) 发生紧急事故时,例如当某人的安全正受到威胁。

你可以透过本网站所提供的超文本标示语言表格更正或更改个人资料,过程中我们可能会要求你提供详细的资料以作核实用途。

如对本网站的收集个人资料声明有任何查询,请与我们联络(电邮: enquiry@designsmart.gov.hk)。

本收集个人资料声明或会作出更改,而所有更改均会刊载于本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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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隐政策声明
 

本私隐政策声明应连同收集个人资料声明一起阅读。

我们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颁布的《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规定。


1. 资料收集

1.1 我们会在以下情况收集你的个人资料

1.1.1. 当你使用本网站的表格以登记使用本网站提供的资料服务、参与本网站上所提供的任何活动或更改你的个人资料时;

1.1.2. 当你以电话或书面向我们提交资料时,如申请使用设计智优计划基金管理系统 ('管理系统')所提供的服务、向设计支援计划 (“计划”)提交申请、参与任何与管理系统有关的活动、提交你的作品(例如文章或艺术作品)或发表意见;

1.1.3. 当你登入或进入本网站,我们的网络伺服器便会自动记录和确认你的网域名称及联网规约位址,并会追踪你浏览的网页,但有关资料不会用以识别你的身分;以及

1.1.4. 当需要符合法律要求时。

1.2 当你浏览本网站时,便会启动cookies。Cookies 会储存于你的电脑硬碟内,以方便你浏览网站内容。我们不会藉cookies 收集可以识别个人身分的资料。你可以透过调校电脑的设定,拒绝接受cookies,但此举可能令你无法使用本网站的若干功能(例如横额展示功能)。

1.3 我们会使用你的个人资料作下述用途:

1.3.1. 寄发你索取的资料或任何其他与本网站或基金有关的资料;

1.3.2. 提供你所要求的服务、处理你向基金提交的申请或处理你要求参与任何与管理系统相关活动的申请;

1.3.3. 联络你以收集意见、进行调查或完成其他工作;以及

1.3.4. 维持和发展本系统、研究和拓展我们的服务,以及进行统计及数据分析和发布相关结果。


2. 资料披露

2.1 在不抵触下文第2.2条的前题下,除非我们已获你授权或须遵行法律上的要求,我们不会向任何第三者出售、买卖或透露你所提交的资料。

2.2 倘若需要遵行法律上的要求或我们相信有此需要,我们保留披露你的个人资料予其他政府部门或适当的第三者的权利:

2.2.1. 保障我们所拥有的,与本网站相关的权利及财产,以及保障本网站的其他使用者;

2.2.2. 遵守法律程序,例如搜查令、传召出庭令或法庭颁令;

2.2.3. 防止任何人不当使用或在未获授权下使用本网站,或我们就基金所提供的任何服务;或

2.2.4. 发生紧急事故时,例如当某人的安全正受到威胁。

2.3 当你按下连接至其他网站的链结时,即表示你会离开本网站,前往别的位置。对于你其后在该等位置所接受的cookies,以及所面对任何与个人资料相关的私隐或保安问题,我们一概无须负上法律或其他责任。

3. 保安

3.1 登记用户各有一个私人密码,本系统只容许登记用户以该私人密码限制性登入系统。

3.2 系统只容许用户以有效密码查阅个人资料。

3.3 我们会把存于本网站的所有个人资料保密,惟不保证传送资料的过程绝对安全。如你发现个人资料外泄,请立刻与我们联络。

3.4 你不应向其他人泄露你的密码。我们只负责保障储存在系统内的密码的安全。

3.5 为了防止他人读取你的个人资料,你应避免把密码储存于电脑硬碟内,在登出帐户后亦须立即关闭浏览器视窗。

4. 更改个人资料

你可以透过本网站所提供的超文本标示语言表格更正或更改个人资料,过程中我们可能会要求你提供详细的资料以作核实用途。

5. 查询

如对本网站的私隐政策声明有任何查询,请与我们联络(电邮: enquiry@designsmart.gov.hk)。

本私隐政策声明或会作出更改,而所有更改均会刊载于本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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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及条件
 

本网站由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特区政府”)创意香港发布,下述条款及条件规管你应如何使用本网站,以及如何使用在本网站上所提供或透过本网站所取得的资料(“资料”)和功能(“功能”)(统称“服务”)。你在查阅、使用或下载本网站或服务时 ,即同意受有关条款及条件所规限,而香港特区政府可以在无需知会你的情况下,不时修订本条款及条件。你应在每次登入本网站时,仔细阅读本条款及条件。

使用限制

除非在本条款及条件明文指定,否则你不得查阅、使用、下载、复制、列印、展示、连结、引述、储存以供其后使用、传送或分发本网站内的任何资料。你可查阅本网站,并且展示、下载、列印、发布和复制资料作非商业用途,但不得引致或准许该等资料遭受任何方式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删去任何版权公告、免责声明、警告或通告。你亦可连结至本网站,但该连结只可连至本网站的登记页(网址:http://www.designsmart.gov.hk),而你必须把连结事宜通知创意香港,通知内容须包括所有载有本网站连结的网页网址。

风险与保安

你承诺自行承担因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服务所引致的所有风险,并必须承担与使用服务有关的所有风险。鉴于万维网的性质,你亦知悉我们不能保证透过本网站服务所传送的任何个人身分资料及/或任何其他资料绝对安全。你在使用或查阅服务时,或因使用或查阅该等服务而获得回应时,即表示你同意承认创意香港所采取的安全措施足以满足你的全部需要。

用户的行为操守

倘因下述情况而令香港特区政府招致损失及损害,你必须独自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你上载、张贴、电邮、提供或以其他方式传送你无权(不论是所有权权利、合约权权利或受信人权利)传送的任何资料;又或你上载、张贴、电邮、提供或以其他方式传送的资料为非法、有害、威胁性、辱骂性、骚扰性、欺骗性、诽谤性、毁誉性、淫亵、色情、侵犯私隐或公众权利、不合法或其他不良性质的资料;


  • 你假冒任何人士或个体,透过使用本系统传送任何伪造或虚假资料


  • 你上载、张贴、电邮、提供或以其他方式传送任何侵犯所有权权利或知识产权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人士/机构的专利、商标、商业秘密及版权;


  • 你上载、张贴、电邮、提供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传送未经知会或未经许可的广告和宣传资料,或进行任何形式的兜售活动,惟获创意香港明示授权的情况则属例外。


  • 你上载、张贴、电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传送任何含有软件病毒,或任何可能干扰、损毁或限制本系统及/或其电脑软硬件或相关电讯设备功能的其他电脑代码、档案或程式;以及


  • 你干扰或扰乱本系统、伺服器或本系统所运作的网络,或不遵行此等网络的任何规定、程序、政策或规则。

你知悉香港特区政府或其任何代表并无责任事先审查任何由你提交的资料,但拥有酌情权(但并非职责所在)作出下述行动:拒绝接纳或清除经本系统传送的资料;清除任何被视为不良的资料;以及在遵照法律所需或真诚相信有合理需要保留或披露该等资料的情况下,保留及/或披露任何资料。所谓合理需要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遵守法律程序、执行香港特区政府的权利,或回应因任何资料涉及违反第三者权利的声称。

个人辨认号码、密码及使用者名称

你或会获发一个密码、一个个人辨认号码及/或一个使用者名称,以便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服务。你承诺在任何情况下也会把该等密码、个人辨认号码及使用者名称视为机密资料,不会披露予任何其他人士。你同意和知悉任何人士(不论是否经你授权)以你的密码、个人辨认号码及使用者名称使用本网站及服务,均会等同和视作等同由你本人使用本网站及服务。如在下列情况下导致香港特区政府蒙受任何损失及损害,你必须独自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你披露(不论故意与否)你的密码、个人辨认号码及使用者名称,及其他人在经授权及/或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你的密码、个人辨认号码及使用者名称。

个人资料及私隐政策

你因使用服务而须向我们提供及/或更新的个人身分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及完整。你知悉创意香港在处理所收集得的个人身分资料时,会遵守私隐政策声明及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豁免保证声明

除非本条款及条件另有指明,否则在适用的法律所容许的极限内,创意香港均以“现存”和不保证没有瑕疵的方式提供本网站及服务;而香港特区政府声明无须为与本网站及服务有关的所有明示、隐含或法定的保证及条件负责,当中包括但不限于与下述各点有关的任何保证或条件:准确度、有效期、适销性、某特定或任何用途的适用性、耐用性、完好性、所有权、第三者知识产权的维护、以及不会发生故障及可持续提供的服务或运作。

与第三者网站连结

本网站载有转至其他不属香港特区政府管辖的网站连结。在任何情况下,香港特区政府或其任何代表均无须为任何连结网站的内容或个别连结网站所附载的连结,或该等网站内任何改变或更新而负责。在本网站加插其他网站的连结,只为方便用户使用,并不代表香港特区政府认同有关网站。在使用由本网站连接的任何网站时,你有责任遵守本条款及条件的规定。香港特区政府有权随时终止任何连结或任何连结程式。

豁免承担若干赔偿

在适用的法律所容许的极限内,对于因本网站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不当使用或无法使用本网站或服务,或任何与本条款及条件的条文有关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违反任何条款或条件或严重违反本条款及条件)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特殊、事故性或后果性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对个人受伤、死亡、利益亏损、损失机密或其他资料、业务受阻、丧失私隐、无法履行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诚信或在合理程度上合乎谨慎的责任)、疏忽、疏忽的失实陈述、未能作出警告,以及任何金钱上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赔偿,香港特区政府或其任何代表在任何情况下概无须就此承担法律责任,即使香港特区政府或其任何代表已获通知此类赔偿的可能性。

管辖范围及规管法律

上述条款及条件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所规管,并须依据有关法律诠释。你同意将任何本条款及条件所引起的争议交由香港法院作出审判。

通知及限制

你如因使用、不当使用或无法使用本网站或服务,或因上述情况而蒙受任何损失或损害,均不得就此展开任何申索或法律程序,除非及直至你向创意香港提出有关该等损失或损害的通知,并给予创意香港六十(60)天时间以纠正有关情况。在任何情况下,你均不得在声称为讼因的事项发生后六(6)个月后,向香港特区政府提出任何申索。如欲向创意香港发出法律通知书,请投递至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40楼

条文的可分割性

本条款及条件所载的条文均可分割而予以独立执行,即使其中任何条文在适用的法例下无效、可予撤销或不能强制执行,亦不会对本条款及条件所载的其他条文构成影响或使他们失效,该等条文仍会继续作出规管,犹如无效、可予撤销及不能强制执行的条文并不属于本条款及条件一样。

暂停及终止用户使用本网站

香港特区政府或其任何代表有权在不作通知的情况下,随时暂停及/或终止你使用本网站及你的密码、个人辨认号码及/或使用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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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 重要告示 修订日期: 2010年8月16日